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市府直屬各單位:
《陽春市新增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獎勵發放細則》已經2024年3月8日市政府黨組會議和市政府第十七屆87次常務會議審議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市“小升規”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市工信局)反映。
陽春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4年3月19日
陽春市新增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獎勵發放細則
為全面落實省和陽江市關于促進小微工業企業上規模,做大規模以上企業群體,培育優質中小企業,促進全市工業企業高質量發展,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培育發展戰略性支柱產業集群和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的意見》(粵府函〔2020〕82號)、《廣東省加快先進制造業項目投資建設若干政策措施》(粵府〔2021〕21號)和《陽春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陽春市促進小微工業企業上規模三年行動工作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春府辦函〔2022〕85號)等有關規定,對我市新增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和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給予獎勵,特制定本細則。
一、獎補對象及標準
(一)對2022—2024年新升規工業企業給予5萬元獎勵,新升規工業企業次年工業增加值增長超過10%的再給予5萬元獎勵。新升規的工業企業須列入統計部門升規名單。
規模以上企業是指年主營業務收入2000萬元及以上的工業法人單位。獎補對象不包括因停產、減產等原因轉為規模以下企業后,重新升為規模以上的工業企業,或近三年存在重大安全、質量、環境污染等問題的企業;
(二)對首次獲得工信部認定的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20萬元,對首次獲得省工信廳認定的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5萬元。
二、審核流程
(一)啟動實施。市統計局負責提供當年陽春市新納入規模以上及工業增加值保持增長10%的企業名單,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名單以省工信廳公布名單為準,專精特新“小巨人”以工信部公布名單為準,由市“小升規”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市工信局)核對。
(二)企業申報。以自愿申報為原則,企業須向市“小升規”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市工信局)提交書面申報材料。
(三)指標審核。市工信局通過去函或走訪市直相關部門等方式,審核企業是否存在重大安全、質量、環境污染等情況,同時聘請專家團隊對申報企業進行評審。
(四)提出名單。市“小升規”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市工信局)對審核結果進行會商,向市“小升規”工作領導小組提出擬獎補名單。
(五)公示名單。擬獎補名單由市“小升規”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市工信局)在陽春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有異議的,及時核實處理。
(六)上報請示。公示期滿且無異議的或經核實異議不成立的,由市“小升規”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市工信局)向市政府呈報資金撥付申請。
(七)撥付資金。資金撥付請示得到市政府批復后,市財政局履行資金撥付程序。市工信局應7個工作日內通知獎補企業。
三、管理與監督
(一)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擠占或挪用獎勵資金,不得增設審查環節和門檻,增加企業獲得獎勵資金的負擔。
(二)市工信局、市財政局等部門負責資金監督管理,對存在統計造假、弄虛作假的企業,除追回資金外,還將依法依規嚴肅追究相關單位及相關人員責任。
四、其他事項
(一)本發放細則由市“小升規”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市工信局)負責解釋。
(二)本細則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市政府規范性文件編號:春府規〔2024〕1號
掃描二維碼隨身看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