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請不要拍賣工廠的設備,這里有3萬元我先還上,剩下的欠款我會分期償還……”
近日,陽春市法院執行局成功執行和解一起貨款糾紛案件,被執行人與申請執行人達成和解協議,案件得以圓滿執結。
案件回顧
2019年7月和10月,陽春市某糧食加工廠向中山市某食品公司供應兩批大米。2020年11月,該公司出具欠據一份,確認購買兩批大米共欠糧食加工廠貨款12萬多元。催收多次無果后,某糧食加工廠無奈提起訴訟。
經審理,陽春市法院依法判決某食品公司限期支付尚欠貨款12萬多元及逾期付款違約金。判決生效后,該公司一直沒有支付貨款。于是,某糧食加工廠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法官查明該公司在中山市經營河粉加工業務。“我們公司經營很困難,目前真的無力償還貨款?!痹摴矩撠熑吮硎?,近兩年公司生產經營陷入困境,希望可以暫緩還款。然而,某糧食加工廠仍遲遲無法收回貨款,只能于2024年6月向法院申請執行查封。陽春市法院隨后查封了該公司的生產設備,并告知該公司下一步將拍賣生產設備。
“這無疑是雪上加霜啊!設備查封后公司基本沒法運作了?!迸馁u公告發出后,該公司代表人聯系執行法官,表示公司原本經營困難,如果連生產設備也被拍賣掉,將更難還清貨款。
了解到該公司確實存在困難,同時考慮到設備拍賣可能導致工廠停工。執行法官多次聯系申請執行人多方面分析利弊,同時督促被執行人加緊籌措資金,爭取先行償還部分欠款。
終于
在距離拍賣僅剩1小時的緊張時刻
該公司代表人焦急地
找到執行法官
表示已經想盡辦法籌集了3萬元
希望法院撤銷拍賣行為
“如果能夠達成和解,也是個兩全其美的辦法?!眻绦蟹ü倌托恼f明情況后,申請執行人最終同意該公司先償還部分欠款,剩余部分每月分期還款,撤銷拍賣其生產設備。至此,案件得到妥善解決,該公司也得以繼續維持生產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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