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會、鎮屬相關部門:
河?鎮林火衛星熱點核查零報告制度
一、要求及目標
林火衛星熱點核查零報告制度是森林防滅火工作中的一項重要制度,該制度要求相關部門或人員對衛星監測到的林火熱點進行核查,并按照規定的時間和方式進行報告。即使在特定時間段內未發現林火熱點,也需要進行零報告,即報告無異常情況。其目標是確保森林火災監測的全面性和及時性,以便能夠在第一時間發現并處理潛在的森林火災隱患,最大程度地減少森林火災的發生和損失。
二、報告流程與要求
(一)熱點接收與初步分析。各村(居)委會從市或鎮森林防滅火指揮部門或林業部門接收到衛星監測系統反饋的林火熱點信息,這些信息通常包括熱點的位置、時間等基本數據。各村(居)委會干部或護林員需要根據這些信息進行初步分析,判斷熱點的疑似程度。
(二)迅速核查。對于疑似林火熱點,各村(居)委會干部或護林員要迅速組織人員進行實地核查。核查人員需要盡快到達熱點所在區域,確認是否存在森林火災或其他可能引發火災的情況。
(三)報告時間規定。無論是否為森林火災,各村(居)委會都需要在規定的60分鐘內上報核查結果。如果發生火情,需要每隔1小時報告一次森林火情現場處置情況,直到火情完全排除或得到有效控制。
(四)零報告規定。如果在一定時間段內沒有發現新的林火熱點或異常情況,也需要按照規定的時間進行零報告,以確保信息的連續性和完整性。
三、關鍵時期的特別規定
在防火關鍵時期、重點時期(如干燥、高溫、大風等易引發森林火災的時期)以及國家森防指指定的時段,該制度的執行會更加嚴格,報告的頻率和要求可能會進一步提高。
四、責任與監督
(一)明確責任主體。明確規定各村(居)委會以及具體工作人員(含護林員)在林火衛星熱點核查零報告制度中的責任,確保責任落實到人。
(二)監督與考核。建立相應的監督和考核機制,對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于未按照規定執行報告制度的單位或個人,進行通報批評并督促限期整改;對因遲報、漏報、故意瞞報造成重大損失或影響的,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紀律追究責任。
陽春市河?鎮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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