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審判質效 化解矛盾糾紛 維護社會穩定
——記“全國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進集體”潭水人民法庭
近年來,市人民法院切實按照全國最高人民法院、省最高人民法院和陽江市中級人民法院的要求,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進一步加強人民法庭建設,充分發揮人民法庭的重要作用,服務基層社會治理及鄉村振興戰略實施,扎實推進服務大局、司法為民、公正司法,努力建設一支黨中央放心、人民群眾滿意的高素質法院隊伍,有力促進了一方和諧穩定,向老百姓交出了滿意答卷。該院潭水人民法庭最近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100個“全國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進集體”榮譽稱號。
市人民法院潭水人民法庭坐落在全省中心鎮潭水鎮,擔負著我市南片潭水、三甲、八甲、雙滘、河口等5個鎮的民商事案件審理任務,轄區總面積1324平方公里,戶籍登記在冊人口35.5萬多人。
在市人民法院黨組的正確領導和當地黨委、政府及廣大人民群眾的重視支持下,潭水人民法庭全體干警“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不斷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堅持黨對人民法院工作的絕對領導,堅持“支部建在庭上,用黨建凝聚人心,把人民法庭建成堅強的戰斗堡壘”。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努力為群眾提供更加優質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務,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切實履行人民法庭各項職能,加強隊伍建設,克服轄區面積大、人口多、干警少帶來的困難,潭水人民法庭近3年來平均每年審結各類民商事案件435件,結案率每年都在90%以上,取得了突出的成績。2014年至2016年連續3年獲得集體嘉獎,2015年榮立集體三等功,2017年榮立集體二等功。
創新審判運行機制 著力提高審判質效
根據市人民法院黨組的部署,2015年初潭水人民法庭在分管院領導的指導下,按照“讓審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負責”的審判權運行機制改革要求,開始推進審判權運行機制改革,將審判權力和責任落實到主審法官和合議庭,簡易審判單元采用“1主審法官+1書記員”的模式。通過挖掘自身潛力,爭取上級法院和當地黨委、政府支持,從提升自身素質入手,從方便群眾訴訟著手,努力提高審判效率,讓轄區干部群眾切實感受到人民法庭為民服務的初心。通過實行繁簡分流、繁案細審、簡案快審的機制,最大限度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簡易程序適用率從61.31%上升至80%以上。同時,對同類或相似案件安排相對固定的審判單元審理,以達到縮短結案周期,提高案件質量效果,對基層社會的和諧穩定發展發揮了重要的司法服務和保障作用。
針對個案焦點釋法 努力化解矛盾糾紛
針對轄區存在的多起鄰里糾紛,潭水人民法庭充分運用審判職能,通過巡回審理、送法上門、服務到家、公正高效處理轄區內各類矛盾糾紛。形成“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風尚。如審理原告許某訴被告劉某人身損害賠償糾紛一案,雖然起訴標的醫療費、護理費等共2265.2元,但許某與劉某是同村鄰居,兩家多年來一直矛盾不斷。庭審中,主辦法官通過釋法說理引導雙方理解鄰里間和諧相處的正確方式,本著化解矛盾,促進鄰里和睦原則,最終促使雙方達成了調解。對審理群體性案件,潭水法庭主動向當地黨委、政府通報相關情況,積極與轄區鎮社會綜合治理維穩中心溝通,爭取當地黨委、政府的支持做好預防穩控,共同維護轄區的社會和諧穩定。如在審理八甲鎮肖某某訴吳某某生命權糾紛一案,通過多方努力,促使當事人達成了調解協議,做到案結事了,防止上訪事件的發生,收到了良好的社會效果。
關注指導人民調解 全力維護社會穩定
潭水人民法庭堅持服務群眾理念,積極參與轄區鎮的社會綜合治理、指導人民調解工作,及時化解紛爭。如配合潭水鎮綜治維穩中心對多地涉及死魚事件的群眾提供法律咨詢和思想疏導,參與三甲鎮綜治維穩中心對相鄰宅基地糾紛的調解工作等。近兩年來,通過指導轄區鎮村調解委員會,調解成功案件26件,實現矛盾糾紛及時、高效、源頭化解,真正做到讓部分糾紛不出村、不出居委會,切實維護了當地經濟社會的穩定發展。
密切聯系關心群眾 巡回辦案方便訴訟
潭水人民法庭堅持密切聯系群眾,積極開展巡回辦案,加強法官巡回辦案工作力度,暢通司法便民“最后一公里”,做到新農村建設到哪里、普法宣傳教育就覆蓋到哪里、人民法庭文化陣地就延伸到哪里。同時,發揮司法審判的道德引導、行為規范作用,通過以案釋法普法,大力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醇化村風民風社風,不斷提高鄉村德治水平。充分發揮人民法庭立足基層、貼近群眾的優勢,積極參與基層社會治理,推動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鄉村治理體系,服務鄉村振興戰略實施,為建設產業興旺、生態宜居、鄉風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美麗鄉村作貢獻。適應新時代發展要求,優化人民法庭布局,完善人民法庭功能,在人才、裝備、信息化建設等方面向基層傾斜,不斷提升人民法庭的司法能力和水平。近兩年來,潭水人民法庭巡回法庭的足跡踏遍了轄區內的5個鎮、106條村莊、為群眾提供法律服務,到轄區內各鎮巡回開庭、辦案達256案次。通過巡回辦案,既方便了人民群眾,也達到了宣傳法律、提高司法公信力的良好效果。(李 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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