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樹牢人才引領發展的戰略地位,加強我市人才隊伍建設,根據《陽春市關于加強新時代人才隊伍建設的實施方案》(春人才〔2022〕3號)和《陽春市市管拔尖人才選拔管理辦法(2025年修訂)》(春人才〔2025〕2號)有關規定,陽春市第七批市管拔尖人才任期屆滿,計劃在全市范圍內選拔陽春市第八批市管拔尖人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推薦范圍
在科技創新、產業發展、企業經營、專業技能、教育醫療、農業農村、文化藝術、社會科學、公共服務等行業領域達到領先水平,并為陽春市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作出突出貢獻的各類優秀人才。
二、推薦對象條件
近三年在陽春市行政區域內工作,年齡在法定退休前三年以上,政治堅定,遵紀守法,崇尚科學,業績突出,具有良好品行,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均可參加市管拔尖人才選拔。
(一)在企業生產研發一線,開發和推廣應用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推動科技成果產業化方面成績突出,或者在市級及以上重大工程、重點項目建設中成績突出,社會認可度高,帶來顯著經濟社會效益的優秀科技人才。
(二)在新型建材、裝備制造、食品加工、中醫制藥、智能家電、新能源、新材料、人工智能、低空經濟等重點特色產業、新興產業和未來產業領域具有較高理論水平、創新能力、管理水平和豐富實踐經驗,對推動我市“5+2+N”工業產業體系發展作出突出貢獻的行業領軍人才或者專業人才。
(三)在教育、衛生、體育以及社會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在省內外行業和專業領域享有較高聲譽,被公認為我市相關行業領域帶頭人的專業人才。
(四)在農業新技術、新產品、新品種的研制、開發、推廣、應用等方面貢獻突出,創造較大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農村科技致富帶頭人;種植、養殖、農產品加工等方面形成較大規模,輻射帶動能力強的產業帶頭人和創業能手;擁有一技之長,技藝精湛,知名度高的農村能工巧匠;為鄉村振興工作作出重要貢獻的新型職業農民;在“百縣千鎮萬村高質量發展工程”、綠美陽春生態建設等重點工作中作出重要貢獻的各類人才。
(五)獲得廣東省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并具有重要學術價值和應用價值的;在藝術、文化、新聞、出版等專業領域成績突出,獲得國家、省(部)級表彰,為我市精神文明建設贏得重大榮譽的。
(六)在一線從事技能操作和服務工作,在本職業領域具有突出技術特長的;在省級以上技能競賽中取得優異成績并在技術攻關、技術革新方面作出突出貢獻的;獲得省級及以上技術能手稱號的。
已入選國家和省級、陽江市級拔尖人才項目人選的人員不再重復推薦參與陽春市市管拔尖人才選拔。國家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不在推薦選拔范圍之列。
三、推薦程序和方法
推薦采取單位推薦、學術團體舉薦和個人自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通過單位推薦和學術團體舉薦的,要經所在單位研究同意后,填寫《陽春市第八批市管拔尖人才呈報表》一式兩份,按隸屬關系上報主管部門。申報人無依托單位、無法通過單位推薦或者學術團體舉薦進行申報的,可直接與市委組織部人才工作室聯系,通過個人自薦方式直接申報。
各鎮(街道)、各單位負責本地本單位組織申報和材料匯總工作,對符合條件申報人選進行嚴格審核,廣泛征求意見,經黨委(黨組)集體研究,提出推薦名單,并于9月20日前將推薦名單和有關材料報市委組織部人才工作室。
市委組織部對推薦人選進行審核,確定初步人選后,咨詢有關專家的意見,進行考察公示。根據考察、公示和征求意見情況,提出建議人選名單,經市委組織部部務會會議、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審議通過后報市委、市政府審定,并按程序予以公布。
四、申報材料
申報市管拔尖人才須按照《陽春市第八批市管拔尖人才呈報表》填寫說明如實填報,并附本人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5張、主要業績證明材料等。報送材料包括:
(一)主要科研成果證書,包括承擔的市級以上項目課題批件和計劃書、成果鑒定證書、獲得國家專利的專利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等相關證明材料;
(二)所經營管理的企業近三年來取得效益、利稅繳交證明和品牌等相關證明材料;
(三)主要著作、藝術作品的影印件或聲像資料拷貝件等相關證明材料;
(四)學歷、學位、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和有關獲獎證書原件、復印件;
(五)其他能證明本人主要業績的材料。
個人自薦須提供三名以上同行專家出具的推薦書。為便于評審,申報材料須一律用A4紙雙面打印,一式兩份并附電子版。學歷、職稱及主要業績紙質證明材料用A4紙復印并裝訂成冊。
五、組織領導
市管拔尖人才選拔工作由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牽頭統籌,市委組織部、市委人才辦具體負責實施。各地各單位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好第八批市管拔尖人才的推薦、申報、選拔工作。
(一)廣泛宣傳發動。市管拔尖人才選拔工作是加強我市人才隊伍建設的一項重要舉措,涉及面廣,政策性強,社會影響大,各鎮(街道)、市有關部門要通過各種形式,廣泛宣傳,充分發動各行業、各領域優秀人才參加公開選拔,在全社會營造識才、愛才、敬才、用才的良好氛圍。
(二)嚴格選拔標準。推薦選拔不受學歷、學位、職務、職稱、身份限制,以品德、能力和業績貢獻為導向,以對陽春市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所作的實際貢獻和社會認可度為主要依據,推薦選拔一批自主創新能力強、行業示范帶動性好、經濟效益突出、社會認可度高的優秀人才。嚴明選拔紀律,認真核實申報對象的業績證明材料,如發現弄虛作假者,要嚴肅批評,并取消其申報推薦資格。
(三)服務發展需求。市管拔尖人才的選拔工作,要立足服務全市經濟社會發展,聚焦市委“決勝‘123’,爭先‘百千萬’,實現‘十突破’”工作要求,優先從我市支柱產業、重點行業和關鍵領域選拔人才,優先選拔研究成果面向市場、能較好轉化為現實生產力、在一線作貢獻創業績的優秀人才。注重青年人才儲備和培養,選拔一批有較大發展潛力、有真才實學、堪當重任的優秀青年人才。
(四)突出行業特點。各地各單位要綜合考慮本地本單位的人才優勢、科研實力及在全市同行業中的位置,把最具代表性的學術、技術和管理人才推薦選拔出來,突出行業拔尖、學術技術領先特點,保持行業平衡,避免同一專業學科領域重復推薦。
六、有關待遇和管理辦法
市管拔尖人才的有關待遇和管理辦法,按照《陽春市市管拔尖人才選拔管理辦法(2025年修訂)》(春人才〔2025〕 2號)執行。
推薦申報工作有關表格可從附件下載,或咨詢市委組織部人才工作室領取。推薦工作過程中的有關情況、問題和建議,請及時與市委組織部人才工作室聯系。聯系電話:0662-7713881;聯系郵箱:ycrcgzs@163.com。
中共陽春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5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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