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完成2025年農業防災減災和水利救災資金(防災減災第三批)下達陽春市的任務,根據《陽春市2025年病蟲害防控項目實施方案》要求,公開遴選5家專業化防治服務組織作為陽春市2025年水稻病蟲害防控項目的作業主體,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項目相關情況
(一)績效目標。全市實施水稻病蟲害防治3.7萬畝次,其中實施生物防治面積不少于0.75 萬畝次,通過項目示范帶動,全面提升我市水稻統防統治覆蓋率。項目區水稻病蟲害應急處置率90%以上,水稻產量損失率控制在5%以下,水稻統防統治覆蓋率100%,項目區內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率達到100%,群眾滿意度85%以上。
(二)資金用途。2025年農業防災減災和水利救災資金(防災減災第三批)水稻病蟲害防控項目資金55萬元,全部用于2025年水稻病蟲害防控,對參加本項目的專業化防治服務組織按完成的防治面積給予補助。項目資金采用現金補助方式,每畝次財政補助15元,每造每畝補助資金不超過45元。要求同一稻田在同一生長周期不能重復享受同類型項目(病蟲害防治)補貼。
(三)項目內容及工作要求。項目要求完成水稻病蟲害防治面積3.7萬畝次,僅對完成防治面積3.7萬畝次實施補貼,按項目資金和補貼額度推算至少需要完成財政資金補貼防控面積12222.23畝,其中完成生物防治2622.23畝,由1家專業化防治組織承擔,剩余9600畝由各作業主體共同完成。實施防控作業前,專業化防治服務組織按《農作物病蟲害專業化防治服務管理辦法》第十一條至第十六條的要求做好相關工作并開展服務作業,實施防控作業期間,作業主體每天向實施單位通過電話、短信或微信報送完成面積,藥后7天內,專業化防治組織要對至少5個作業垌面藥后防治效果進行抽查,實施防控作業完成后,提交總結及相關報帳材料,包括發票、經村委會確認的公示后的作業面積、投入品記錄、包裝廢棄物回收、地塊信息、飛行作業軌跡、作業照片、防治效果、滿意度調查。
二、申報條件
1、經市場監督管理或民政部門注冊登記成立的專業化防治服務組織(注冊登記經營范圍:農作物病蟲害防治服務或防治病蟲害的活動)且材料受理截止日期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農村部政務信息系統管理平臺植保植檢信息管理專業化統防統治模塊備案。
2、具有固定的經營服務場所和符合安全要求的物資儲存條件;
3、具有相應的野外日作業能力;
4、具有一定數量培訓合格的田間作業人員;
5、具有健全的人員管理、服務合同管理、田間作業和檔案記錄等管理制度,無不良信用記錄。
三、申報要求和評審
申報要求:專業化防治服務組織按《陽春市2025年水稻病蟲害防控項目作業主體申報材料》填寫《陽春市2025年水稻病蟲害防控項目作業主體申請表》,撰寫防治服務方案和提供佐證材料,統一使用A4紙打印,按順序裝訂成冊,一式2份,于材料受理截止日前報送陽春市農業研究與技術推廣中心807室(陽春市春城街道城東大道茶山路口北側)。聯系人:梁先生,聯系電話:0662-7743369?!?/p>
申報評審:執行《陽春市2025年水稻病蟲害防控項目作業主體遴選評審辦法》。
本公告從2025年8月15日至2025年8月21日。公告從2025年8月18日起開始受理申報材料,材料受理截止時間為2025年8月21日17時30分。
附件1:《陽春市2025年水稻病蟲害防控項目作業主體申報材料》(樣式).doc
附件2:陽春市2025年水稻病蟲害防控項目作業主體遴選評審辦法.doc
陽春市農業研究與技術推廣中心
2025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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