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閑置土地處置辦法》(國土資源部令第53號)第十一條規定,現將閑置土地有關情況公示如下:
李囤公民位于陽春市崗美鎮崗北村委會李雞嶺潭罩崗B-03地塊的國有建設用地,面積5812.62平方米,用途為批發零售用地,約定動工開發時間為2023年2月23日前。經調查,上述地塊存在超規定開發日期滿一年未動工開發的情況,根據《閑置土地處置辦法》(國土資源部第53號令)相關規定,認定上述地塊為閑置土地,閑置原因為政府、政府有關部門的行為造成。現予以公示。
陽春市自然資源局
2025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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