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陽春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同意成立陽春市公共衛生醫院有關事項的批復》(春機編辦〔2018〕24號)文件要求,不再保留單設陽春市崗僑醫院。陽春市崗僑醫院已合并入陽春市公共衛生醫院開展診療服務。根據廣東省醫療保障局《廣東省醫療機構醫療保障定點管理經辦規程》(粵醫保規〔2022〕10號)《陽江市定點醫療機構醫療保障服務協議(2024年)》等有關規定,經研究決定,解除陽春市崗僑醫院醫保服務協議。醫保服務協議解除后產生的醫藥費用,醫療保障基金不予支付。詳情如下:
特此通告。
陽春市醫療保障事業管理中心
2025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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