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保管不善,將國有土地使用證:春府國用(1997)第0000137/1015104號遺失,根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二條的規定申請補發,現聲明上述國有土地使用證作廢。
特此聲明。
聲明人: 陽春市春城鎮經濟發展總公司
2025年05月16日
聯系電話:0662—7766105。
聯系人:楊先生
掃描二維碼隨身看資訊
正在閱讀: 遺失聲明(聲明人:陽春市春城鎮經濟發展總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