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顯鴻連因保管不善,將《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編號開0529,用地單位:林顯鴻,用地位置:春城北壇花園A2053)遺失,現聲明該證作廢,公告滿十五個工作日后申請補辦。
特此聲明。
聲明人:林顯鴻
2025年5月14日
陽春市自然資源局:0662—7753208
聯系人: 蘇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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