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道路運輸企業: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七十條(第一款)的規定,行政許可有效期屆滿未延續的,將依法注銷有關行政許可。經核查,陽春市家健貨運部、陽春市何永森貨運部等43家道路運輸業戶《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有效期已到期。請上述業戶于2025年4月18日前往陽春市春南大道78號市政務服務中心2樓51-55號窗口辦理《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續期換證手續。如逾期未按規定辦理的,我局將按照相關規定注銷其《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及所屬車輛的《道路運輸證》。
特此告知
附件:1.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到期未續期換證情況表(許可有效期至2025年3月31日).xlsx
2.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到期未續期換證運輸業戶名下車輛.xlsx
陽春市交通運輸局
2025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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