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滿足我處公務用車維修保養需求,本著公正、公開、公平的原則,陽春市機關事務管理處擬公開比選公務用車定點維修服務供應商,現誠邀具備資格條件的機動車維修商報名。
一、比選范圍
陽春市城區。
二、項目內容
我處公務用車保養、檢測、維修維護等服務(除交通事故保險公司指定的維修機構外)。
三、服務期限
合同服務年限為兩年,自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合同兩年一簽,若出現違背履行合同約定相關事項我處提前解除服務合同,按照比選排名依次遞補。
四、服務方式
公務用車保養、修理相對固定,對于同一維修項目(維修費用3000元及以上)在確保維修配件同等質量前提下,采取詢價方式從中選維修服務供應商中擇優確定供應商。
五、資格條件
比選單位需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一)依法在市場監督管理機構辦理有關登記手續,在所在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進行經營備案的二類及以上資質的機動車維修商。
(二)嚴格按照備案的經營范圍開展維修服務,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懸掛有《機動車維修標識牌》并公布機動車工時定額和收費標準的機動車維修商。
(三)具備履行合同所必須的生產廠房、設備設施、技術人員、接待人員等基本條件,管理及財務制度健全(相關維修配件采購可查詢)。
(四)參加本次比選前三年內(2022年1月1日后)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未被“信用中國”網站列入失信被執行人、未被“中國政府采購網”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處罰期限尚未屆滿的)以及無拖欠稅款。
(五)經營場所在比選規定范圍內。
六、提交資料內容
(一)三證合一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二)法人身份證復印件(授權他人報送資料的需提供授權委托書及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
(三)維修技師技工證相關資料及佐證材料。
(四)公務用車服務平臺車輛常規保養報價表(見附表,需單獨密封)。
所有資料按規定裝訂成冊,封面和內頁均需加蓋公章,維修廠家須如實提供相關資料文件,不得弄虛作假,一旦發現立即取消比選資格,并追究法律責任。
七、比選方式
我處組成考評小組,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對報名的機動車維修商進行資格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后再進行實地考察,根據綜合得分情況擇優選擇2家作為定點維修服務供應商。
八、結果公示
比選結束后對中選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期滿無異議后簽訂框架服務合同。
九、其他事項
(一)所提供的資料必須真實有效,如若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比選資格。
(二)中選單位不得進行轉包、分包。
(三)此次比選工作,公示5個工作日(2024年12月17日17:30)截止報名。
(四)登記遞交資料時間為2024年12月11日至2024年12月17日止(節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
(五)報名地點:陽春市府前路102號4號樓二樓人秘股,聯系電話:0662-7736109。
(六)本項目不屬于法定招標,有關條款由陽春市機關事務管理處解釋。
陽春市機關事務管理處
2024年12月10日
掃描二維碼隨身看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