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機構無法收回不動產權證:粵(2021)陽春市不動產權第0025614號原件,根據《廣東省陽春市人民法院協助執行通知書》((2023)粵1781執恢440號之八),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八條的規定,將不動產權證:粵(2021)陽春市不動產權第0025614號原件予以注銷。
公告單位:陽春市自然資源局
2024年12月04日
聯系電話:0662—7730039。
聯系人:楊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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