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民辦職業培訓學校(院)設置的標準,經審核評估,擬同意陽春市陽光職業培訓學校提高培訓層次,現予以公示。
一、公示內容
二、公示期限
公示時間:自2024年10月21日至2024年10月25日,共5個工作日。
三、其他
公示期間,如對上述公示內容有異議,可直接向陽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反映。反映問題要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以單位名義反映問題的應加蓋公章,以個人名義反映問題的應署本人真實姓名。
受理電話 :0662-7739704
陽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10月18日
掃描二維碼隨身看資訊
正在閱讀: 關于陽春市陽光職業培訓學校提高培訓層次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