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道路運輸企業: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七十條(第一款)的規定,行政許可有效期屆滿未延續的,將依法注銷有關行政許可。經核查,陽春市凌致順運輸有限公司、陽春市粵宏物流有限公司、陽春市洪興運輸有限公司等48家道路運輸業戶《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有效期已到期。請上述業戶于2024年10月25日前到陽春市政務服務中心5樓綜合服務窗口辦理《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續期換證手續。如逾期未按規定辦理的,我局將按照相關規定注銷其《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及所屬車輛的《道路運輸證》。
特此告知
附件: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到期未續期換證業戶(有效期截至2024年9月30日)
陽春市交通運輸局
2024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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