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關于開展2023年陽春市民辦幼兒園年檢工作的通知》(春教基〔2023〕33號),我局對全市符合年檢要求的124所民辦幼兒園開展年檢。對照《年檢評估細則》,從依法辦園、組織管理、辦園條件、園務管理、園舍安全等方面綜合評估,擬評優秀4所,良好77所,合格37所,暫緩認定2所,自動終止辦學4所。現將年檢結果予以公示(詳見附件),接受社會監督。
公示期自2024年8月19日至 23 日,共5個工作日。如對公示內容持有異議,請在公示期內以書面形式向我局基礎教育股、政策法規股反映。以個人名義反映情況的,請提供真實姓名、聯系方式和反映事項證明材料等;以單位名義反映情況的,請提供單位真實名稱(加蓋公章)、聯系人、聯系方式和反映事項證明材料等,否則不予受理。我局將對個人、單位信息和反映情況信息嚴格保密。
聯系電話:基礎教育股7668336, 政策法規股7658311
陽春市教育局
2024年8月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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