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穩定生豬生產,加快生豬品種改良,根據廣東省農業農村廳《關于印發廣東省2024年生豬良種補貼項目實施方案的通知》(粵農農計〔2024〕96號)要求,結合我市生豬人工授精和生豬生產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項目目標
為了加快生豬品種改良,提高生豬良種化水平,減少生豬疫病傳播,提高生豬養殖效益,促進養豬業持續健康發展,根據下達我市財政資金113.6萬元,優先支持國家和省級生豬產能調控基地、國家和省級標準化示范場,確保年底實現補貼已配種或經產母豬不少于14200頭的目標。
二、項目內容
(一)補貼對象
補貼對象必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購買或使用良種精液開展人工授精的存欄50頭以上母豬養殖場(戶),重點支持中小養殖場(戶),自有種公豬站的規模養殖場和種豬場不予補貼。
2、養殖場(戶)養殖地址位于非禁養區范圍。
3、2024年7月31日前在國家畜禽養殖場直聯直報系統上備案,并獲得養殖代碼。
4、已辦理《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
5、養殖場(戶)配備完善的糞污資源化利用設施裝備并正常運行,按要求做好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并建立臺賬。
(二)補貼標準。中央財政資金按每頭能繁母豬年繁殖2胎,每胎配種使用2份精液,每份精液20元測算,原則上每頭已配種或經產母豬年補貼額不超過80元,具體根據補貼資金總額度及需補貼的母豬數量確定。
(三)補貼方式。補貼資金由縣級財政部門通過“一卡通”或“一折通”的形式直接發放給母豬養殖場(戶)。
三、實施程序
(一)宣傳發動及組織申報(8月5日至9月15日)。我局組織發動及安排部署項目實施有關工作,并在陽春市政府網站公布《陽春市2024年生豬良種補貼項目實施方案》。各鎮(街道)組織發動養殖場(戶)填寫《陽春市2024年生豬良種補貼項目養殖場(戶)申報表》(附件1),于2024年9月15日前提交申報表及相關佐證材料到當地鎮(街道)。
(二)核查(9月16日至9月30日)。各鎮(街道)根據養殖場(戶)申報的情況,采取“現場+視頻”檢查等多種形式,對申報養殖場(戶)的已配種或經產母豬存欄量、使用良種精液開展人工授精等情況進行核查。經養殖場(戶)和核查人員共同簽字確認,一場(戶)一冊、一豬一號登記造冊,連同檢查視頻、照片以及相關佐證材料(養殖代碼、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臺賬等)一并留存檔案。
(三)公示(10月1日至10月15日)。按照公開公平、透明的原則,各鎮(街道)根據確認后的申報情況,填寫《陽春市2024年生豬良種補貼項目養殖場(戶)登記表》(附件2),在養殖場(戶)周邊公示不少于7天,公示無異議后的登記表經鎮政府(街道辦)審核蓋章后(紙質及電子版)送我局匯總,我局經審核后將補貼養殖場(戶)的名稱、已配種或經產母豬存欄量、擬補貼金額等情況在市政府官方網站等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接受社會監督。
(四)發放。我局將公示無異議后的補貼養殖場(戶)的名稱、已配種或經產母豬存欄量、擬補貼金額等情況送市財政局,由財政局通過“一卡通”或“一折通”的形式,將補貼資金發放給養殖場(戶)。
四、工作要求
(一)做好宣傳發動。各鎮(街道)要通過多種渠道方式宣傳政策,使廣大養殖場戶準確理解掌握政策內容并積極申報。同時加強標準化養殖、人工授精、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等實用養殖技術的宣傳培訓,提高養殖場(戶)生產水平,大力促進生豬生產發展。
(二)落實工作責任。各鎮(街道)將該項工作作為我市加快生豬穩產保供的重要任務來抓,按時間節點要求,認真及時開展項目實施工作,確保資金安排到具體項目,落實好生豬良種補貼政策,充分發揮資金使用效益。
(三)強化資金監管。各養殖場(戶)要對申報結果的真實性負責,我局將不定期開展督查工作,堅決糾正和查處騙取、套取補貼資金等違法違規行為,確保生豬良種補貼政策不折不扣落實到位,資金專款專用。
附件1:陽春市2024年生豬良種補貼項目養豬場(戶)申報表;
附件2:陽春市2024年生豬良種補貼項目養豬場(戶)登記表;
陽春市農業農村局
2024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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