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春鴻興大藥房連鎖有限公司第八分店、陽春健豐國大藥房連鎖有限公司陽春松梅店在我中心日常檢查過程中被發現已停業且未按規定向我中心報告。根據《陽江市醫療保障局關于我市定點醫藥機構違反醫保服務協議行為處理工作指引》文件,定點零售藥店違法違規違約的處理條例第5條第10點:乙方存在被發現重大信息發生變更但未辦理變更的;第17點停業或歇業后未按規定向醫保經辦機構報告情形的,給予乙方解除醫保協議處理。經研究決定,決定從2025年7月22日起解除陽春鴻興大藥房連鎖有限公司第八分店、陽春健豐國大藥房連鎖有限公司陽春松梅店的醫保服務協議。詳情公布如下:
特此通告。
陽春市醫療保障事業管理中心
2025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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