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辦的《2015年度典型農資案例》評選活動近日揭曉,全省范圍內共評選7個典型案例,其中陽春市工商局經檢局查辦的《陽春市某農資門市部虛假宣傳和不履行法定經營義務案》成功入選。該局查辦的農資案件連續兩年被省工商局評選為年度典型農資案例,兩年分別入選的案例都是陽江工商系統年度唯一入選的案例。
該局入選全省2015年典型農資案例的案情如下: 2015年2月3日,陽春市工商局執法工作人員對陽春市某農資門市部進行檢查,發現當事人在進行肥料銷售時未履行法定經營義務,并且存在對所銷售農資商品作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的違法行為。經查,當事人對所銷售的碩生微量元素水溶肥料、哈茨木霉菌、四維含氨基酸水溶肥料的性能、用途作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并且未按規定建立上述農資商品的購銷臺賬和落實進貨查驗制度。2015年4月24日,陽春市工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和《農業生產資料市場監督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該局始終保持嚴打農資違法行為高壓態勢,將農資日常巡查和專項行動檢查相結合,按季節和地段進行嚴打整治,依法嚴懲銷售假冒偽劣農資及虛假宣傳等坑農害農違法行為,切實維護農民群眾的合法權益,整頓和規范了農資市場經營秩序。在辦案過程中做到程序合法、事實清楚、證據確鑿、法規適用準確、文書規范,依法辦案,確保案件質量。今后,該局執法人員將進一步提高自身的行政執法水平,確保將每個案件都辦成鐵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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