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人:陳郁霖、鐘杰
案由:
因為在疫情期間,國家曾推動過地攤經濟發展,衍生出有不少的市民從事相關行業。每天晚上,隨著夜幕降臨,在市區的紅旗路、東沿江路一帶,包括餐飲、小商品銷售等各式各樣的流動攤販就開始占道經營,這些流動攤檔基本上都屬于無證經營,尤其從事餐飲行業的更是無法保證食品安全問題。另外,一些攤檔甚至經營到深夜,既造成周邊市民深受困擾,也對市容市貌造成不良影響,更是對我市鞏固衛生城市、文明城市的稱號產生負面作用。
而在東湖一帶,每晚到東湖廣場休閑、娛樂及在環湖綠道進行徒步健身的人流量巨大,卻沒有產生多大的社會經濟效應。
建議:
一、參考廣州上下九步行街、江門蓬江新區夜市街的先進經驗,統一規劃,在沿江路河堤上設立專門的燈光夜市,利用環保新材料搭建帶房頂遮蓋可移動的攤檔,僅收取象征性租金,把原本在紅旗路、沿江路擺地攤的攤販引流到該燈光夜市進行合法合規經營。
二、參考火遍廣州、深圳、長沙的“文和友”夜市風格,在東湖廣場附近或其它合適位置打造具有陽春特色的燈光夜市,從視覺上呈現情懷感與復古文化,設計融入陽春70、80年代懷舊歲月印記的市井文化元素(如紅旗電影院、舊車站、河埠頭等等),同時銷售本土的特色農副產品以及文創產品,滿足新消費時代,人民對生活品質、精神愉悅的追求,讓本地市民有一個合適的場所進行休閑娛樂,又能讓外來游客對陽春本土文化有所了解。
一要豐富夜間經濟業態。編制夜市消費地圖,圍繞夜游、夜娛、夜宴、夜購、夜宿等主題特色,構建“城區、街區、景區、商區”一體化的夜間經濟體系。二要優化夜間公共服務。將夜市建設管理涉及的相關審批事項納入綠色通道辦理,同時加強治安、交通、食品安全、環境衛生等管理力度,確保夜間經濟安全發展。
掃描二維碼隨身看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