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春市人民政府關于征收土地和補償安置方案的通告
春府通〔2020〕9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和《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等有關規定,廣東省人民政府批準征收陽春市春城街道新云、崗脊、高朗經濟聯合社,河西街道升平經濟聯合社屬下的集體土地11.4686公頃作為陽春市城鎮建設用地(粵府土審(15)〔2020〕7號)?,F將經批準的《征收土地和補償安置方案》內容和相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建設項目名稱
陽春市2020年度第一批次城鎮建設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
?。ㄒ唬╆柎菏写撼墙值佬略拼妩S一、黃二、黃新、梅子坑經濟合作社。
?。ǘ╆柎菏写撼墙值缻徏勾逍绿痢⑸徧?、垌尾、把捷經濟合作社。
(三)陽春市春城街道高朗村油麻山、白鶴朗、平灣、石灣、塘尾、河運崗、崗南、高果經濟合作社。
(四)陽春市春城街道新云經濟聯合社。
?。ㄎ澹╆柎菏写撼墙值栏呃式洕摵仙?。
?。╆柎菏写撼墙值缻徏菇洕摵仙纭?/p>
?。ㄆ撸╆柎菏泻游鹘值郎酱逑吕室弧⑾吕识洕献魃?。
?。ò耍╆柎菏泻游鹘值郎浇洕摵仙?。
三、征收土地村及面積
(一)陽春市春城街道新云村黃一、黃二、黃新經濟合作社集體土地0.1741公頃,均為園地。
(二)陽春市春城街道新云村梅子坑經濟合作社集體土地1.0560公頃,其中園地0.0882公頃、林地0.5982公頃、建設用地0.3696公頃。
?。ㄈ╆柎菏写撼墙值佬略平洕摵仙缂w土地0.4873公頃,其中耕地0.0222公頃、園地0.3010公頃、林地0.0359公頃、其他農用地0.0012公頃、建設用地0.1270公頃。
?。ㄋ模╆柎菏写撼墙值栏呃蚀逵吐樯浇洕献魃缂w土地0.1121公頃,其中園地0.0053公頃、林地0.0966公頃、養殖水面0.0009公頃、建設用地0.0093公頃。
(五)陽春市春城街道高朗村白鶴朗、平灣、石灣經濟合作社集體土地0.0227公頃,其中養殖水面0.0039公頃、建設用地0.0188公頃。
?。╆柎菏写撼墙值栏呃蚀逄廖步洕献魃缂w土地0.1068公頃,其中園地0.0806公頃、養殖水面0.0030公頃、建設用地0.0232公頃。
(七)陽春市春城街道高朗村河運崗經濟合作社集體土地0.0131公頃,均為養殖水面。
?。ò耍╆柎菏写撼墙值栏呃蚀鍗從稀⒏吖洕献魃缂w土地0.0166公頃,均為建設用地。
?。ň牛╆柎菏写撼墙值栏呃式洕摵仙缂w土地0.0050公頃,均為林地。
?。ㄊ╆柎菏写撼墙值缻徏勾逍绿两洕献魃缂w土地0.2822公頃,其中養殖水面0.0037公頃、建設用地0.2785公頃。
?。ㄊ唬╆柎菏写撼墙值缻徏勾迳徧两洕献魃缂w土地0.3989公頃,其中園地0.0068公頃、養殖水面0.1197公頃、建設用地0.2724公頃。
?。ㄊ╆柎菏写撼墙值缻徏勾灏呀萁洕献魃缂w土地0.0168公頃,其中其他農用地0.0051公頃、建設用地0.0117公頃。
?。ㄊ╆柎菏写撼墙值缻徏勾遨砦步洕献魃缂w土地0.1136公頃,其中園地0.0420公頃、建設用地0.0716公頃。
?。ㄊ模╆柎菏写撼墙值缻徏菇洕摵仙缂w土地8.2870公頃,其中園地0.8823公頃、林地5.0355公頃、養殖水面1.2593公頃、其他農用地0.0217公頃、建設用地1.0882公頃。
(十五)陽春市河西街道升平村下朗一經濟合作社集體土地0.2130公頃,其中林地0.0021公頃、建設用地0.2109公頃。
(十六)陽春市河西街道升平村下朗一、下朗二經濟合作社集體土地0.0165公頃,均為建設用地。
(十七)陽春市河西街道升平經濟聯合社集體土地0.1469公頃,均為建設用地。
四、征收土地補償和安置補助標準
(一)土地補償和安置補助按照《廣東省國土資源廳關于印發廣東省征地補償保護標準(2016年修訂調整)的通知》(粵國土資規字〔2016〕1號)規定的標準執行。
(二)青苗和地上附著物補償按照《陽春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陽春市土地征收管理規定的通知》(春府辦〔2013〕81號)規定的標準執行。
五、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在規定的期限內,持土地權屬證書或其他有關證明材料,到指定的地點辦理土地補償登記。登記時間:2020年7月16日至2020年7月22日,登記地點:春城自然資源所、河西自然資源所。復核時間:2020年7月23日。
六、凡從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現場調查之日起,在被征收土地上搶建、搶種的地上附著物和青苗不予辦理補償登記。
七、在規定期限內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不辦理土地補償登記的,其補償內容以市自然資源局的調查核定結果為準。
八、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五條的規定,當事人對本征收土地補償安置標準有爭議的,不影響本方案的組織實施。
九、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通告期限為30日。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及相關權利人可以自本通告期限屆滿之日起60日內就粵府土審(15)〔2020〕7號征地批復向廣東省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復議期間不影響本方案的組織實施。
特此通告。
陽春市人民政府
2020年7月15日
掃描二維碼隨身看資訊
正在閱讀: 陽春市人民政府關于征收土地和補償安置方案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