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衛計機構示〔2018〕第0013號)
根據《衛生部關于醫療機構審批管理的若干規定》等相關規定,經審核,同意按照下列事項設置醫療機構:
一、類 別:村衛生室
二、名 稱:陽春市春灣鎮青云居委第四衛生站
三、選 址:陽春市春灣鎮春欄路48號
四、床 位:0張
五、經營性質:非營利性
六、服務對象:社會
七、診療科目:預防保健科/全科醫療科
八、投資總額:2萬元
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即2018年9月20日至27日,如有意見,請書面或電話向我局醫政股反映。來信請寄:陽春市春城街道城東大道107號,郵編529600,電話:7711885/7720113。
陽春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局
2018年9月20日
掃描二維碼隨身看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