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衛計機構示〔2018〕第0009號)
根據《衛生部關于醫療機構審批管理的若干規定》等相關規定,現對同意受理的醫療機構設置進行公示,如有異議,請在公示后5個工作日內向市衛生計生局醫政股提出。公示內容如下:
一、設置人(單位):陽春市春灣鎮青云居民委員會
二、類 別:村衛生室
三、名 稱:陽春市春灣鎮青云居委第四衛生站
四、選 址:陽春市春灣鎮春欄路48號
五、所有制形式:集體
六、經營性質:非營利性
七、床位:0張
八、服務對象: 社會
九、診療科目: 預防保健科/全科醫療科
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即2018年9月5日至11日,如有意見,請書面或電話向我局醫政股反映。來信請寄:陽春市春城街道城東大道107號,郵編529600,電話:7711885/7720113。
陽春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局
2018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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