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置醫療機構批準書
批準文號:春衛計機構字(2016)第0017號
陽春市第二人民醫院:
根據《衛生部關于醫療機構審批管理的若干規定》等相關規定,經審核,同意按照下列事項設置醫療機構:
一、類 別:衛生所
二、名 稱:陽春市第二人民醫院陽春市強制隔離戒毒所衛生所
三、選 址:陽春市強制隔離戒毒所內
四、床 位:0張
五、經營性質:公立非營利性醫療機構
六、服務對象:內部
七、診療科目:內科、預防保健科、康復醫學科、醫學檢驗科、中醫科
八、投資總額:30萬元
九、其他:按衛生所標準配備好人員、藥品、器械和醫療業務用房等。本批準文書有效期至2017年05月02日止。
批準機關:陽春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局
2016年11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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