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置醫療機構批準書
批準文號:春衛計機構字(2016)第0016號
陽春李坤口腔個體診所:
根據《衛生部關于醫療機構審批管理的若干規定》等相關規定,經審核,同意按照下列事項設置醫療機構:
一、類 別:口腔個體診所
二、名 稱:陽春李坤口腔個體診所
三、選 址:陽春市春城鎮城云路西十三巷1號
四、床 位:1張(牙椅)
五、經營性質:民辦營利性醫療機構
六、服務對象:社會
七、診療科目:口腔醫學
八、投資總額:20萬元
九、其他:按口腔診所標準配備好人員、藥品、器械和醫療業務用房等。本批準文書有效期至2017年05月02日止。
批準機關:陽春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局
2016年11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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