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外教育培訓機構:
為全面貫徹落實《教育部等十三部門關于規范面向中小學生的非學科類校外培訓的意見》(教監管〔2022〕4號)、《廣東省規范面向中小學生非學科類校外培訓實施方案》等相關文件精神,進一步深化校外培訓機構治理,規范非學科類培訓行為,切實維護廣大中小學生和學生家長權益,穩步推進我市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設立審批工作。按現行政策法規,校外培訓機構需取得辦學許可證和營業執照(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證照不全的又計劃繼續辦學的,舉辦者應當認真學習政策法規、研判分析,審慎決定是繼續辦學還是轉型退出。決定繼續辦學的,應當在過渡期限內(2023年12月前)全部完成從業人員、培訓材料、場地、消防、黨建、財務資金、收費監管等方面的整改,申請辦學許可并取得相應的辦學許可證和營業執照(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
我市將對校外培訓機構進行全面的整改治理,請各培訓機構參照各自類別的設置標準和相關法律法規認真對標對表整改,做好自查自糾。
具體辦理事宜可咨詢陽春市教育局校外教育培訓監管股。
聯系電話:7658748
附件:
2.陽春市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審批流程指引(試行)附件1-3 (設立材料范本、受理通知書、管理要求和填寫規范).wps
3.廣東省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機構設置標準(2022年10月28日).pdf
4.廣東省體育類校外培訓機構設置標準(2022年9月13).pdf
5.廣東省科技類校外培訓機構設置標準(2022年9月13).pdf
陽春市教育局
2023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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