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我市中小學(幼兒園)中初級教師職稱評審委員會評審工作已經結束,根據省人社廳、省教育廳《關于印發〈廣東省深化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粵人社規〔2016〕5號)以及《廣東省高、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委員會評審通過人員公示管理辦法》(粵人發〔2002〕236號)等文件要求,現對評審通過人員進行公示。
請登錄陽春市人民政府網(http://m.kuaishutao.cn/)下載評審通過人員名單(見附件1、附件2),按照公示文稿樣式(見附件3)的格式反饋到申報人所在單位張榜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陽春市人民政府網站公示時間為6月22日至7月1日。受理信訪主要由單位人事部門負責,接受單位上級人事、紀檢(監察)部門的指導和監督。公示期間對群眾的各類有效投訴舉報,受理部門均應按照《信訪條例》要求受理并組織開展調查核實工作。公示結束后,由單位人事部門在《評委會評審通過人員公示情況表》(附件4)上如實加具意見并加蓋公章(各地對沒有投訴情況的可按地區或學校匯總填報公示情況表,有投訴情況的須按個人單獨填報公示情況表)于2020年7月2日前報送市教育局人事股。
陽春市教育局
2020年6月22日
附件1:2019年陽春市中小學(幼兒園)中級教師職稱評審通過公示名單.xls
附件2:2019年陽春市中小學(幼兒園)初級教師職稱評審通過公示名.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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