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關于印發“南粵家政”基層服務示范站、服務超市、產業園建設指引的通知》(粵人社函〔2021〕94號)和《關于做好2023年度“南粵家政”工程重點工作的通知》(粵人社函〔2023〕54號)文件精神,2023年,擬在我市轄區內建設1個“南粵家政”基層服務示范站,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項目名稱
陽春市“南粵家政”基層服務示范站
二、項目內容
根據《“南粵家政”基層服務示范站建設指引》要求,建設1個達到規定標準要求的“南粵家政”基層服務示范站,并輻射建設運營2022-2023年3個“南粵家政”基層服務站點。
三、服務期限:三年
四、遴選原則
陽春市人社局將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申報單位資質等情況,按照“好中選優”的原則以及有關規定組織遴選,并根據遴選結果確定1家建設運營單位。
(一)參加遴選單位應當是具有家政服務合法經營資格的法人組織或經人社部門核準的有家政服務技能培訓資格的培訓機構,依法在我市登記注冊一年以上,證照齊全、制度完善。
(二)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經營狀況良好。
(三)有開展家政類社區活動經驗。
五、項目預算金額
20萬元,可用于場地修繕、設備購置、開展就業創業活動以及相關運營服務等方面。
六、建設要求
以滿足社區居民需求為導向,建設集“服務+培訓+就業+調解”于一體的“一站式”基層服務示范站,打造“15 分鐘家政服務圈”,實現群眾在家門口享受優質家政服務。
(一)場地設施。有固定場地,可利用面積不少于20平方米,場地要具備日常辦公及網絡運營條件。可依托黨群服務中心、基層公共就業服務平臺等社區現有各類公共服務載體、員工制家政企業服務網點進行建設。
(二)運營團隊。有明確的運營管理主體,具備較為完善的運營管理制度。提供服務的家政服務人員應納入實名制管理,具備相關職業資格、專項能力或培訓經歷,符合持證上崗要求。
(三)規章制度。有完善的規章制度和工作流程,服務規范、收費標準、投訴指引等公開上墻。
(四)統一名稱和LOGO,名稱“廣東省陽江市陽春市‘南粵家政’基層服務示范站”,牌匾制作成不銹鋼折邊牌,寬40CM、長60CM、厚0.7MM,字腐蝕上色、每邊折邊2CM,LOGO統一使用省“南粵家政”工程形象標識。
七、建成后應具備的主要功能
(一)家政服務。整合和鏈接各類資源,積極與社區醫院、社區養老、社區助殘、圖書館、休閑室、便民食堂等建立合作服務關系,為轄區內居民提供多層次、多樣化、專業化家政服務。
(二)技能培訓。靈活多樣地開展家政技能培訓,通過家政知識講座、基本實操培訓等課程,為家政服務從業人員、失業人員、新成長勞動力、社區群眾提供家政服務類技能培訓。
(三)促進就業。吸納轄區內有從業意愿的人員,通過“培訓+就業”的模式,實現在“家門口”就業。
(四)調解維權。通過社區、行業協會、社工、法律援助等多種協調方式,為轄區內家政服務人員和家政消費者提供權益保護支持。
八、申報資料
(一)申報單位法人(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營業執照復印件(或其他法定注冊登記證明)。
(二)建設方案:內容包括但不限于參加遴選單位的單位情況簡介、主要從業人員配備情況、項目工作方案、場地安排及設備設施購置計劃。
(三)有家政類社區活動經驗的單位請提供相關案例材料1-2個。
上述申報材料統一采用A4紙規格排版,一式兩份,復印件加蓋公章,編制申報材料目錄,用文件盒或文件密封裝。申報單位對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若發現弄虛作假,將取消報名資格。
九、遴選程序
(一)申請。申請時間:2023年5月22日至5月26日(共五日),逾期不再受理。采取現場報名方式,申報單位申請時必須完全具備申報條件并提交全部申報材料,對材料不齊或有疑問的,我局可要求補正,材料不齊或逾期未補正的,視為放棄本次申請資格。
(二)審核。由陽春市人社局組織對申報單位資質進行審核,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資料審驗、資格審查、現場核實。
(三)遴選。由陽春市人社局組織對審核符合基本條件的申報單位進行遴選工作,經研究討論擬定通過遴選的申報單位。
(四)公示。對通過遴選的申報單位,將在陽春市人民政府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五個工作日。
(五)確定承建單位。承建單位自簽訂合同之日起1個月內開始投入項目建設,于2023年9月底前完成項目建設并通過驗收。
十、受理機構:陽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就業促進股
地址:陽春市河西街道迎賓大道331號
聯系電話:0662-7660602
陽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3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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