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春100MW農光互補光伏發電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進行審查的公示
2023-05-10 18:19:12
文章來源: 陽江市生態環境局陽春分局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我分局擬對陽春100MW農光互補光伏發電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進行審查,為體現公開公正的原則,強化公眾參與,現將該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5個工作日(2023年5月10日至2023年5月17日),如有意見,請在公示期內來信或來電向我分局反映。
聯系地址:陽春市春城街道南新大道155號陽江市生態環境局陽春分局,郵編:529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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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證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以下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復決定提出聽證申請。
項目名稱 | 陽春100MW農光互補光伏發電項目 |
建設單位 | 陽春核潤新能源有限公司 |
建設地點 | 陽春市合水鎮譚震村、軍逕村、留垌村、河山村、高河村、茶河村、新南村等 |
環評機構 | 廣州光羽環保科技服務有限公司 |
項目概況 | 項目位于陽春市合水鎮譚震村、軍逕村、留垌村、合山村、高河村、茶河村、新南村等,地理范圍在東經111°55′14.095″~111°50′3.095″,北緯22°18′5.281″~22°13′51.445″之間。項目總投資為350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120萬元。項目用地面積為1859.64畝,故合計用地面積為5126.59畝。項目實際用地面積為180000平方米(約2699.99畝),其余為備用地。項目總裝機容量為100MW,年均發電量為14847.7萬kW,建設內容為安裝254548塊550Wp單晶硅太陽能電池,采用固定式支架安裝,采用3125kW逆變器,裝機容量為100MW,系統方案采取分塊發電、集中并網方案,將系統結合自然地塊分成32個發電單元,每個發電單元3.125MW,發電單元中,采用1臺3125kW逆變器與1臺3150kVA升壓變一體化的接線方式,5~6臺升壓變壓器T接一回進線,共6回集電回路引至35kV集電線柜,再通過主變升壓后以1回110kV架空線路送出。 項目光伏區不設勞動定員,光伏電站的巡視、日常維護和值班等工作由升壓站工作人員主要負責,升壓站勞動定員5人,年工作時間365天,輪班制。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1、施工期施工期的大氣污染源主要為施工區域地面開挖過程中產生的揚塵,建筑材料運輸、卸載中的揚塵,臨時物料堆放產生的風蝕塵,施工機械、運輸車輛排放的機械尾氣,混凝土拌和產生的粉塵等。施工揚塵采取設置施工圍蔽、灑水降塵等措施,施工期粉塵排放標準執行廣東省地方標準《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要求。施工單位在施工過程中還應合理安排施工運輸工作時間,減少施工機械和運輸車輛產生的尾氣對大氣環境的影響。 2、施工期施工過程中產生的施工廢水以及設備沖洗廢水經過沉沙池和隔油池沉淀后,達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雜用水水質》(GB/T18920-2020)表1中的城市綠化、道路清掃、消防、建筑施工標準,用于施工場地灑水,不外排。施工人員生活污水經化糞池處理達到《農田灌溉水質標準》(GB5084-2021)旱地作物標準后,用于周邊林地灌溉,不外排。 3、施工期項目噪聲主要是為平整清理場地、打樁、建材運輸等設備產生的機械噪聲,主要噪聲源是手風鉆、混凝土攪拌車輛等。施工單位應合理通過采用低噪設備、控制作業時間、加強管理和監督等措施減少噪聲對周邊環境影響,經以上措施處理后,施工產生的噪聲須滿足《建筑施工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523-2011)標準。 4、施工期項目固廢主要為施工過程產生的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員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送市政部門指定的地點堆存,生活垃圾由環衛部門統一處理。 5、運營期項目是將太陽能轉換為電能,在轉換過程中沒有廢氣排放,屬于清潔能源利用項目,正常生產期間不設鍋爐等熱源,不涉及廢氣的產生。 6、運營期項目無生產廢水產生。光伏區不設勞動定員,光伏電站的巡視、日常維護和值班等工作由升壓站工作人員主要負責,故無生活污水產生。 7、運營期項目噪聲主要是變壓器、逆變器等機械設備運行期間產生噪聲,通過合理布局,采取隔聲、減震等噪聲綜合防治措施以及距離衰減,項目廠界噪聲限值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的2類標準。 8、運營期項目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固廢主要為一般工業固廢廢棄光伏電池板,集中依托升壓站區專門的庫房堆放,統一由廠家回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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