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入河排污口設置可行性分析結論 (1)陽春市新達特種鋼實業有限公司入河排污口位于公司西南方向潭水涌邊,入河排污口地理坐標:經度(精確到″)E111°35′00.80″,緯度(精確到″)N22°2′42.49″,日均排水量6.52m3/d,年排放量1956m3/a。于2018年12月16日獲得陽江市生態環境局頒發的《排污許可證》。入河排污口類型為工業排污口,排放方式為自然排放,間歇排放,入河方式為管道,通過自建的污水管排入潭水涌,于入河排污口下游2.5km處匯入潭水河。 (2)入河排污口經廠區自建排污管排入潭水涌,潭水涌本身并未劃定地表水功能區,其匯入的地表水功能區為潭水河陽春保留區。本項目污染物排放后,在正常工況和事故工況排放,對潭水河陽春保留區水質影響均較小。此外,本項目污水排放口已運行多年,根據《2020年陽江市生態環境狀況公報》,潭水河河口斷面水質為地表水Ⅱ類,水質狀況為優,說明本項目排污口設置對水功能區水質影響較小,可滿足水功能區控制目標要求。 (3)本項目主要污染物年排放總量分別是:化學需氧量0.10t/a,氨氮0.01t/a,總氮為0.03t/a,化學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分別占水功能區(水域)納污能力的0.02%和0.05%,本項目污染物排放不超過水功能區(水域)限制排放總量要求。因此,本項目工業廢水排放基本滿足水功能區納污能力管理要求,基本不影響水功能區水質。根據現場調查,評價區域內無需特殊保護的水生珍稀動植物,也無需特殊保護的自然保護區等水生態敏感點。因此,本項目污水排放對水生態幾乎無影響。 (4)本項目在潭水涌退水口附近沒有市政自來水取水工程、無水產養殖戶,入河排污口位置距離潭水河河堤飲用水源保護區2.75km。根據分析結果,本項目污水正常工況排放后,潭水涌與潭水河交匯處水質均可滿足地表水II類水質標準,事故工況持續時間較短,且本項目已制定應急預案,事故工況下污水將排入應急事故池,不會對潭水自來水廠正常取水造成影響。此外,本項目已運行多年,潭水自來水廠取水口所在水源水質均可滿足水廠取用水要求。因此,本項目退水對水功能區及其他用水戶影響甚微,不需要設置補償方案。 (5)本項目廢污水經廠區自建排污管排入潭水涌,在潭水涌河道內未建設阻水設施,不會對河道行洪產生影響。此外,本項目入河排污口污水排放平均流量為0.068m3/s,日平均排放量6.52m3/d,而潭水涌平均河寬5m,本項目污水排放后引起的河道水位變化極小,因此,本項目入河排污口設置對潭水涌防洪安全產生的影響甚微。 (6)本項目的生產廢水包括冷軋廢水、酸洗廢水。冷軋廢水經隔油隔渣池除油后,匯同酸洗廢水進入反應中和池進行中和處理,再經過斜管沉淀池沉淀、過濾池過濾后達標排放。 項目生產廢水經處理后各污染物排放濃度均值為:化學需氧量為18mg/L、總氮為3.64mg/L、氨氮為0.97mg/L、鐵為0.47mg/L、總鉻為0.11mg/L,其余均低于檢出限。說明生產廢水經以上工藝治理后,能達到《鋼鐵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13456-2012)表2及廣東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一級標準兩者間的最嚴標準要求。 (7)陽春市新達特種鋼實業有限公司排污口設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相關規劃要求,符合水功能區管理要求,對第三者影響甚微,排污口設置基本合理。 二、綜合結論 陽春市新達特種鋼實業有限公司屬于已建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不屬于淘汰類。排污口設置符合清潔生產要求、符合國家和行業有關技術標準、符合水功能區管理要求,環評備案通過驗收,取得了排污許可證,符合環保要求。因此,入河排污口設置是可行的。陽春市新達特種鋼實業有限公司入河排污口設置,對水功能區水質和納污能力、水生態、第三者、防洪安全影響甚微,因此,該入河排污口設置基本合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