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江市生態環境局陽春分局擬對年加工生產700噸3D打印配套光敏樹脂材料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進行審查的公示
2021-09-28 09:24:41
文章來源: 陽江市生態環境局陽春分局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我分局擬對年加工生產700噸3D打印配套光敏樹脂材料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進行審查,為體現公開公正的原則,強化公眾參與,現將該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5個工作日(2021年9月28日至2021年10月9日),如有意見,請在公示期內來信或來電向我分局反映。
聯系地址:陽春市春城街道南新大道155號陽江市生態環境局陽春分局,郵編:529600
聯系電話:(0662)7767955
傳 真:(0662)7767955
聽證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以下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復決定提出聽證申請。
項目名稱 | 年加工生產700噸3D打印配套光敏樹脂材料項目 |
建設單位 | 陽春市墨兒谷新材料有限公司 |
建設地點 | 廣東省陽春市春城街道陽春產業轉移工業園標準廠房車間4第三層(D3-1地塊廠房) |
環評機構 | 鐵漢環保集團有限公司 |
項目概況 | 陽春市墨兒谷新材料有限公司投資100萬元于廣東省陽春市春城街道陽春產業轉移工業園標準廠房車間4第三層(D3-1地塊廠房)建設年加工生產700噸3D打印配套光敏樹脂材料項目。本項目租賃廠房建筑面積3045.55m2,廠房內分布有調色分散區、包裝車間、展廳、檢測室、倉庫、衛生間等。本項目主要從事3D打印配套光敏樹脂材料混合、分裝,年混合、分裝3D打印配套光敏樹脂材料700噸。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1、本項目租用已建廠房進行生產,施工期不涉及土建工程、僅為設備安裝,基本無施工期影響。因此,本環評不再對施工期進行分析。 2、本項目原料在使用過程中會產生有機廢氣(以非甲烷總烴計)、異味。非甲烷總烴經集氣風管收集后由二級活性炭處理后由一根15m排氣筒P1排放,非甲烷總烴排放執行《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2015)表5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無組織非甲烷總烴執行《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2015)表9企業邊界大氣污染物濃度限值;臭氣濃度執行《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表1惡臭污染物廠界標準值中二級新改擴建標準;廠區內無組織廢氣執行《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GB37822-2019)表A.1特別排放限值。 3、項目屬于陽春產業轉移工業園污水處理廠集水范圍,生活污水經三級化糞池處理達到廣東省地方標準《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三級標準后,經園區污水管網匯入陽春產業轉移工業園污水處理廠處理達標后排入漠陽江。 4、運營期項目產生的噪聲主要為設備運行噪聲,通過優先選用低噪型設備、嚴格管理制度、加強對噪聲設備的維護和保養、隔音、距離衰減,項目廠界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新塘村執行《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2類標準。 5、運營期固廢主要為一般工業固廢、危險廢物及生活垃圾。一般工業固廢包裝廢物交廠家回收,危險廢物含油抹布、廢機油桶、廢機油、廢活性炭交資質單位處理,生活垃圾委托環衛部門清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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