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江市生態環境局陽春分局擬對陽春朗日燃料有限公司擴建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進行審查的公示
2020-12-30 17:50:47
文章來源: 陽江市生態環境局陽春分局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我分局擬對陽春朗日燃料有限公司擴建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進行審查,為體現公開公正的原則,強化公眾參與,現將該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5個工作日(2020年12月30日至2021年1月6日),如有意見,請在公示期內來信或來電向我分局反映。
聯系地址:陽春市春城街道南新大道155號陽江市生態環境局陽春分局,郵編:529600
聯系電話:(0662)7767955
傳 真:(0662)7767955
聽證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以下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復決定提出聽證申請。
項目名稱 | 陽春朗日燃料有限公司擴建項目 |
建設單位 | 陽春朗日燃料有限公司 |
建設地點 | 陽春市春城南新大道29號 |
環評機構 | 陽春市眾一環保工程有限公司 |
項目概況 | 陽春朗日燃料有限公司位于陽春市春城南新大道29號,中心地理坐標:東經111.78675807°,北緯22.16663568°,占地約1960m2,建筑面積約550m2,主要從事機動車燃料銷售。原有加油站設置30m3 0#柴油罐1個,15m393#汽油罐2個,12m397#汽油罐1個,配置6臺加油機(其中兩臺加油機停用),24支加油槍,年銷售柴油約570萬升,汽油270萬升。 擴建后設置30m30#柴油罐2個,30m3 92#汽油罐1個,30m395#汽油罐1個,配置5臺加油機,12支加油槍,預計年銷售柴油約4945噸,汽油2257.7噸。擴建后項目設員工18人,年工作365天,每天工作四班,每班工作6小時,均不在項目內食宿。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1、施工期大氣污染物主要有施工揚塵、各種燃油動力機械及運輸車輛排放的廢氣。施工揚塵必須采取灑水降塵措施、清掃制度,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期揚塵滿足廣東省地方標準《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要求。施工單位在施工過程中還是應該盡量使用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準規定的、低污染排放的車輛和設備,并注意設備的日常檢修和維護,保證設備在正常工況條件下運轉。 2、施工期廢水包括砂石沖洗水、混凝土養護水、設備車輛沖洗水。建議修建沉砂池,沖洗施工場地、運輸車輛和設備產生的施工廢水經沉砂池處理后,回用于場地灑水。 3、施工期的噪聲主要為機械噪聲和施工作業噪聲,施工單位應盡量選用低噪聲的施工機械,減少同時作業的高噪施工機械數量,盡可能減輕聲源疊加影響,在通過上述治理及控制措施后,場界噪聲滿足《建筑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即晝間≤70dB(A),夜間≤55dB(A)。 4、施工期的建筑垃圾收集后運往當地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點,施工人員產生的生活垃圾,委托環衛部門統一處理。 5、運營期的大氣污染物主要為項目備用發電機以清潔能源輕質柴油為燃料,燃料廢氣污染物滿足廣東省地方標準《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無組織排放標準;卸油、加油過程產生的油氣采用設備自帶的油氣回收裝置回收,儲罐小呼吸氣及加油過程的跑冒滴漏自然擴散,廠界無組織非甲烷總烴滿足廣東省地方標準《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無組織排放限值要求,油氣回收排放口滿足《加油站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20952-2007)的規定限值。 6、項目生活污水產生經廠區化糞池預處理達廣東省地方標準《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三級標準后,經市政污水管網排至城區污水處理廠處理。地面沖洗廢水經隔池處理達廣東省地方標準《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三級標準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網,進入城區污水處理廠處理。 7、運營期項目噪聲主要為機械設備運行時產生的噪聲以,通過合理布置,設備減振等降噪聲措施后,項目北面廠界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4類區標準;其余三面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2類區標準。 8、運營期的固體廢物主要員工生活垃圾,消防廢沙,油罐清洗油水混合物及廢渣,污油泥。項目生活垃圾委托環衛部門統一清運;消防廢沙、油罐清洗油水混合物及廢渣、污油泥屬危險廢物委托有危險廢物處理資質的單位處理。 |
瀏覽次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