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陽春市政協十屆四次會議委員提案第70號的答復
岑榮委員:
您提出的《關于提高環衛工人工資待遇促進城市環境衛生工作的建議》已收悉,現答復如下:
提案涉及我局的職能的有兩點:一是市財政建立環衛經費保障機制,逐年提高環衛工作在年度財政支出預算的比例,為提高環衛工人的工資待遇提供保障。二是建立環衛工人登記注冊和待遇保障制度,借鑒先進地區的做法,爭取我市環衛工人的工資在陽江最低工資標準的基礎上上浮20%-30%,并保障法定補貼、休假、醫療等福利。
一、關于設立環衛經費保障機制問題,我市已建立環衛經費保障機制,并將經費列入年度預算,2018年為 789.93萬元,2019年為 1086萬元。
二、關于建立環衛工人登記注冊和待遇保障制度問題,我市建立了環衛工人登記注冊和待遇保障制度,同時也借鑒先進地區的做法,我市環衛工人的工資在陽江最低工資的基礎上上浮20%-30%,2018年7月份起按每人每月250元的標準提高我市環衛站編外合同工工資。并保障法定補貼、休假、醫療等福利(詳見陽春市環衛站人員經費說明)。
今后將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逐步提高環衛工人待遇,并努力營造人人關心環衛事業、關愛環衛工人的良好社會氛圍。
此復
陽春市財政局
2019年7月22日
抄送:市政協聯絡科,市府辦建議提案股
聯系單位及電話:市財政局行政政法股,77344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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