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陽春市第十六屆人大第四次會議代表
議案第61號的答復
林善珍等代表:
您提出的《學校志愿者的工資由陽春市人民政府支付的建議》收悉,現答復如下:
建議中提出的由于進城務工人員增加,導致城區學位急劇增加,教師的職位配備不足的現狀是我市目前教育亟待解決的問題,現擬通過政府購買服務解決。政府購買教育服務主要指政府與社會組織簽訂協約,根據社會組織提供的教育服務質量對社會組織教育服務提供財政支持,以為公眾提供高效、優質的教育服務。
為進一步深化陽春教育綜合改革,加快推進教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提升公辦中小學教育服務水平,市教育局根據《廣東省教育廳 廣東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廣東省財政廳 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推進中小學教師“縣管校聘”管理改革的指導意見》(粵教師〔2017〕13號)和政府購買服務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了《陽春市公辦中小學購買教育服務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現正依照公文辦理流程,將該實施方案向有關部門征求意見后,匯總報市政府審批通過。通過購買服務聘請的教育工作者的工資由市財政撥款解決。
感謝你們提出的意見和建議,我們將密切配合市教育局及相關部門,加強協調溝通,及時發現和解決我市公辦中小學購買教育服務工作中出現的問題,統籌推進中小學購買教育服務工作。
此復
陽春市財政局
2019年7月22日
抄送:市人大信訪室,市府辦建議提案股
聯系單位及電話:市財政局教科文股,7713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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