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陽春市第十六屆人大第四次會議代表
議案第60號的答復
林國珍等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重視村(社區)干部退休生活保障的建議》收悉,現答復如下:
村(社區)退休干部對黨和國家的農村基層工作的貢獻巨大,對村(社區)退休干部后顧之憂問題,我市一直比較重視,嚴格執行上級有關政策規定發放離任村干部生活補助。根據陽組電傳〔2016〕2號的要求,從2016年1月起,任職村干部10年以下正常離任村(社區)干部一次性補助從1000元提高到1500元,任村干部10年以上(含10年)至19年正常離任村(社區)干部補助從每人每月100元提高到150元,任職村干部20年以上(含20年)正常離任村(社區)干部補助從每人每月200元提高到300元。單此一項,我市地方財政2019年需負擔780萬元,比2015年增支190萬元。
由于我市是欠發達的山區市,近年減收增支因素多,地方財政相當困難。隨著我市財力狀況改善,我市將會按政策逐年提高離任村干部的待遇。
此復
陽春市財政局
2019年7月2日
抄送:市人大信訪室,市府辦建議提案科
聯系單位及電話:市財政局預算股,7734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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