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陽春市第十六屆人大第四次會議代表
議案第58號的答復
黃律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提高“兩委”干部工資待遇的建議》收悉,現答復如下:
陽春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視和關注農村基層組織建設,近年來,在地方財政相當困難的情況下,多方籌集資金,逐年提高了“兩委”干部的待遇,主要體現在如下方面:
一、在職“兩委”干部生活補貼逐年提高。2019年,我市在職“兩委”干部每人每月生活補貼2700元,比2015年的1600元增加了1100元,增長了68%,并且,發放村干部生活補貼所需的資金全部由財政負擔,不需村級自籌負擔。為落實上述兩項政策,2019年我市地方財政比2015年增支約2200萬元。此外,根據文件政策規定,我市擬在2020年將在職“兩委”干部每人每月生活補貼提高至3000元。
二、按規定發放村(社區)黨支部書記績效獎勵。2018年,我市嚴格執行粵財行【2018】102號的規定,根據市委組織部年度考核情況,發放村(社區)黨支部書記績效獎勵。其中,2018年每人每年5000元、2019年每人每年5400元、2020年預計每人每年6000元。
三、按規定發放村(社區)“兩委”正職政府獎勵津貼。根據粵財行【2018】102號文的精神,對擔任村(社區)“兩委”正職滿15年且任職期間獲得省部級以上榮譽稱號的優秀村(社區)黨組織書記或村(居)委會主任,從60歲起按每人每月300元的標準發放政府獎勵津貼。
四、落實村(社區)“兩委”干部社保費補助。根據陽人社發【2018】49號的要求,從2018年2月起,我市補助在職村(社區)“兩委”干部參保社會養老保險。補助標準是按照20%的繳費比例,以全省統一的繳費基數下限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其中12%由財政撥款到鎮(街道)負責繳納,納入統籌資金,另8%由個人負責繳納,記入個人賬戶。如參保人選擇高于下限標準繳費的,超出繳費部分由本人負擔。
綜上所述,目前我市已嚴格落實了上級關于村(社區)“兩委”干部待遇的政策規定。由于我市是欠發達的山區市,近年減收增支因素多,地方財政相當困難。隨著我市財力狀況改善,我市將會按政策逐年提高“兩委”干部的待遇。
此復
陽春市財政局
2019年7月22日
抄送:市人大信訪室,市府辦建議提案股
聯系單位及電話:市財政局預算股,7734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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