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陽春市第十六屆人大第四次會議代表建議第39號的答復
廖九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要求市政府落實河長制經費的建議》收悉,現答復如下:
廣東省財政廳下發《關于提前下達2019年省級涉農轉移支付資金的通知》(粵財農[2018]314號),下達我市資金34078萬元,經我市涉農資金統籌整合領導小組審定的資金分配方案,已安排3000萬元河長制專項經費。另外,2019年市財政預算安排了河長制專項經費200萬。貴代表提出的永寧鎮河長制經費需求,可根據實際向市政府提出資金申請,經市政府審批同意后安排資金。
此復
陽春市財政局
2019年7月22日
抄送:市人大信訪室,市府辦建議提案股
聯系單位及電話:市財政局農業股,7736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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