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山球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要求解決社區干部養老社保問題的建議》已收悉。現答復如下:
對村(社區)干部購買養老保險問題,為保障其切身利益,減輕村、社區干部的經濟負擔,2012年11月市委、市政府出臺政策,規定“在職的村(居)委會干部應參加社會養老保險。在政策規定條件內由個人選擇需參加的險種。現職村(居)委會干部參加養老保險的,市政府按每人每年補助500元作為參保費用(不含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政府補貼部分),其余參保和補繳的費用均由個人承擔”。
衷心感謝您對我們財政工作提出的建議,并懇請您對我市財政的實際困難給予諒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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