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冼業龍等代表:
你提出的關于《關于S113線國道升級改造后陽春至春灣沿線各路口完善銜接的建議》收悉,現答復如下:
首先非常感謝冼業龍等代表對公路事業的關心和支持,經了解情況和領導審議,現回復如下:
一、因陽春市里仔水至人民橋段路面改造工程業主是陽江市公路局,所以收悉建議后,我局即呈報陽江市公路局。
二、陽江市公路局已于2017年4月18日作出批復,已明確:該項目管理處正組織設計、監理及施工單位對沿線各平交路口逐個調查,按照平交道路現有路面結構類型接順。同時,已與您取得聯系,要求施工單位在路口施工中保持聯系,并會督促施工單位盡快完善平交路口,且要確保施工安全和質量。
陽春市公路局
2017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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